一是新设立企业,指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本公告中的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是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三是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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